尊敬的投资者:
“中融-乾灏3号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已于2020年12月14日成立,现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约定第一次开放募集(第4期)信托单位,本次开放募集信息如下:
信托名称:中融-乾灏3号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第4期)
信托产品规模:100,000.00万元,具体以推介期及开放募集期实际募集到位的信托产品资金金额为准。
信托产品期限:自信托产品成立日(含)起60个月。
信托单位类别:第i期,其中i=1、2、3…n(n为自然数)。
本次募集规模:6,000万份,具体规模均以实际募集为准。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类别:第4期信托单位
本次募集信托单位存续期限:第4期信托单位的预计存续期限为36个月,自第4期信托单位成立日(含该日)起计算。
本次开放募集期:2021年2月19日(含该日)至2021年3月8日(含该日)。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产品的发行情况相应调整本信托产品推介期/开放募集期的终止日期并在受托人官方网站(www.zritc.com)公布。
参考年化收益率: 浮动
信托收益分配:受托人于赎回开放日后7个交易日内,向受益人分配赎回资金。受托人于本期信托单位终止后10个交易日内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分配日为信托单位终止日后10个交易日内任一交易日。
资金运用方式:针对第4期信托单位而言,超过80%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认购标的收益凭证,有关各期标的收益凭证及其认购相关事宜以标的收益凭证的产品合同(对应产品要素及该产品对应的《风险揭示书》见本合同附件三)约定为准。除投资标的收益凭证以外,剩余资金可投资于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认购保障基金等。因各期信托单位认购的标的收益凭证均为标的收益凭证发行人发行的收益凭证产品,受托人无权对所投资标的收益凭证层面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对投资第4期非保本标的收益凭证所造成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第4期信托单位财产承担。因第4期非保本标的收益凭证交易条件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或非保本标的收益凭证文件的约定等原因导致信托计划财产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认购额:100万元起,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9日